公基入门500题及解析(21-25)

2023-12-22 15:18:42阅读()

公基入门500题及解析(21-25)(山东新途径整理)

  21、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作用包括 ()

  ①巩固国家政权

  ②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③作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影响作用

  ④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A、仅①②④

  B、仅①③④

  C、仅①②③

  D、①②③④

  22、林某家门口附近有一处空地,属于邻居王某的宅基地。王某长期将自家的建材放置于此,影响了林某出行。一日在聊天中,林某向朋友江某表达对王某的不满,江某教唆林某将王某的建材烧掉。第二天,林某便烧毁了王某的建材则对于王某的经济损失()

  A、仅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仅林某承担侵权责任

  C、江某应当与林某承担连带责任

  D、仅江某承担侵权责任

  23、王某卖水果时因斤两纠纷被买家李某殴打,其间,李某还用水果摊的板凳砸王某。李某殴打结束转身离开后,王某持水果刀追了 20 多米,将李某捅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B、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

  C、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D、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24、2020 年 9 月 27 日 16 时,苏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某路段时,与陈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陈某重伤。事故发生后,苏某弃车逃逸,并叫其妻到现场顶包。本案中,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山东新途径

  A、交通肇事罪

  B、危险驾驶罪

  C、故意伤害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25、张某持刀抢劫骑自行车的林某,抢走林某手机和身上全部现金后逃跑。林某骑车追赶,在张某跑了 50 米后林某追上张某并将其撞倒致其轻伤。林某的行为是( )

  A、见义勇为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正当防卫

  答案解析

  21、[答案]D

  [解析]宪法的作用:1.巩固国家政权;2.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3.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4.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影响作用;5.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6.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7.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由此可知,D23都是宪法的作用故正确答案为 D。

  22、[答案]C

  [解析]“教唆、帮助他人[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江某教唆林某将王某的建材烧掉,江某应当与林某承担连带责任故正确答案为 C。山东新途径

  23、[答案]B

  [解析]A 项错误,B 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防卫时间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即不法侵害已经发生并且尚未结束。而李某殴打结束转身离开后,不法侵害已经终止,此后王某持水果刀追了 20 多米,属于事后防卫。事后防卫,指不法侵害终止以后,对不法侵害人的所谓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构成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王某将李某捅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C、D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也要求是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的,而李某殴打结束转身离开后不法侵害已经终止,王某持水果刀追了 20 多米,将李某捅成重伤,不属于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所以不属于防卫过当。故正确答案为 B。

  24、[答案]A

  [解析]A 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题干中苏某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交通规则造成陈某重伤、车辆受损,且逃逸还令其妻顶包,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情形。B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竟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危险驾驶罪的主观为故意实施上几种行为,而题干中苏某和陈某发生交通事故非故意,属于过失的交通肇事罪。C 项错误,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D 项错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难以预料。

  故正确答案为 A。

  25、[答案]D

  [解析]A 项错误,D 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不法侵害是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防卫。即本案构成正当防卫。B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与题意不符。C 项错误,自救行为是指权利受到违法行为侵害的人,在国家机关尚未依照法律程序采取措施之前,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实现自己权利的行为。与题意不符。故正确答案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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