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招聘简章

2024-05-05 10:18:5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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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面向市外公开引进部分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东营市以外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8名(含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8名,引进到县职业中专和县直中小学工作;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10名,引进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工作。详见《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本人户籍地或籍贯为广饶县;

(二)本人配偶或父母(岳父母)户籍地为广饶县;

(三)本人配偶或父母(岳父母)为广饶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东营市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应聘岗位性质为教师类的人员,现须为东营市外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不含幼儿园教师);应聘岗位性质为医疗卫生类的人员,现须为东营市外医疗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医生(须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其他东营市外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类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未经当地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应聘的人员,干部录聘用手续不全的人员,应聘人员档案经审查存在严重档案问题的人员,东营市内(含省黄三角农高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对于应聘岗位性质为教师类、医疗卫生类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1.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县级及以上教学相关荣誉(如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同等水平业务称号,不含学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颁发的各类证书),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2.“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教师,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过一、二等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的教师,以及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以《关于公布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3号)为准〕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的教师;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博士研究生。

(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教师类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应聘医疗卫生类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七)工作表现良好,年度考核不存在不合格档次的情形。

(八)自愿接受引进后的工作单位及岗位安排。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县直中小学)岗位,现须为编制实名制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现须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教师;应聘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现须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编制所在事业单位为准)。

引进人员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引进要求的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除外)取得。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采用word格式,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采用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grjyyc2024@126.com(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grwsyc2024@126.com(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邮件名称统一为“用人单位+岗位性质+姓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需补充证明材料的将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反馈,网上报名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结束时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通过邮箱查看审核结果,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符合引进范围(二)、(三)的,还需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结婚证,配偶或父母(或岳父母)户口簿,亲属关系的证明(户口簿或其他证明),父母(或岳父母)工作关系证明(包括用工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2、符合岗位及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有关荣誉证书(含荣誉公布文件);

3、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同级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模板见附件)。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所有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的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初选,初选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初选及考核评价时间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引进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引进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核评价结果及考察体检人选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有关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等问题)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再列为聘用人选。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答复考察有关情况。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按照编制空缺和服从组织安排原则,根据引进人员情况及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确定具体工作单位岗位。原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进行管理。对于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如聘用单位无相应等级空岗,降低至有空缺岗位等级聘用。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相关待遇按聘用岗位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聘用合同中单独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五、对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广饶县人民医院、广饶县中医院聘用人员有关管理规定

聘用到县职业中专、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人员,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为编制实名制的,不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教师类: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4/index.html;医疗卫生类: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5/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报名邮箱:grjyyc2024@126.com

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报名邮箱:grwsyc2024@126.com

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0546-6442172

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0546-6928852

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0546-6443291

附件:1、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3、同意应聘证明(模板).docx

4、事业单位编制性质(经费形式)证明.doc

广饶县202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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