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24 15:44: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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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履历业绩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登录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报名信息收集模块”下载《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上传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电子版资料;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和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同时上传证书电子版资料。网上报名人员考务费缴费请扫网上报名考务费缴费微信收款二维码。(网上报名扫码缴费请备注报考人员姓名)

(3)凡符合本简章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8:30—2024年5月30日17:0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口区采油三矿对面)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进行申报,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察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实际工作经验。面试及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原则上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3、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

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

(三)体检考察

1、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2、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7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等)。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在参照区属国有公司正式职工待遇基础上,外加化工园区工作补助,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公司提供食宿。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和东营振河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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