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毓璜顶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2024-05-20 16:00: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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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烟台毓璜顶医院拟选拔急需紧缺人才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且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医院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在医院网站公布,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5月22日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未在2024年5月22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于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考生要如实填写本科学历相关情况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名称。

二、招聘岗位

烟台毓璜顶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烟台毓璜顶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09:00-5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2日09:00-5月25日11:00;

打印报名表时间:审核通过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截止至现场资格审查之日;

报名网址: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ytyhdyy.com/)。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医院联系。报名系统于5月24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与登录

应聘人员登录医院官方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邮箱或手机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填写简历

在“个人中心”—“我的简历”栏目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保存,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占用空间小于512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

(3)应聘岗位

简历填写完整之后可在“岗位需求”栏目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应聘。报名资格一经医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09:00-5月25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5日15:00前向烟台毓璜顶医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35-6699121)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网上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另行公布,请继续关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4年烟台毓璜顶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外科学(心外)”,“心外”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的本科学历、相应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十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于面试前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招聘单位负担。拟享受减免体检费用的应聘人员需在体检前提供以下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

1.本招聘简章岗位有效期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可在岗位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

2.本次招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并符合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聘任条件及规定的情况下,方可聘任。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烟台毓璜顶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烟台毓璜顶医院咨询电话:0535-6699121、0535-6691999-86698,网址:https://www.ytyhdyy.com/;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35-6017766,网址:http://wjw.yantai.gov.cn/。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2024年烟台毓璜顶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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