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公告

2024-12-27 12:4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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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教育教学发展与质量提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单位编制空缺,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6名教研员。

一、公开选聘范围

临沂市各县区专职教研员,临沂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高)职院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

二、公开选聘岗位和数量

高中政治、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语文、小学数学、职业教育教研员各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责任心强;

2.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在全市同学科(专业)教师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公认度;

3.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熟悉现代化教育和网络技术;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够指导基层单位进行研究和教学改革;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师德高尚,群众威信高,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所学专业、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与公开选聘岗位一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人员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以干部档案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二)具体条件

选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

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业院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十年以上教龄,近三年一直承担本学科(专业)一线教学/教研任务,教龄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年限不足不能选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4.其他:

报考中小学教研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齐鲁名师、沂蒙名师、特级教师、省/市教学能手或取得省级/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报考高中教研员岗位的教师还应具有两届(含)以上任教毕业班经历。

报考职业教育教研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齐鲁名师、省级青年技能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含思政课)/班主任能力大赛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指导或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主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课改课题(正式结题)、教学成果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或国家级奖项(前三位)。

四、公开选聘方式及程序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临沂市教育局人事科1011房间。

现场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①《2024年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②《诚信承诺书》(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学科)及电子版(姓名、学科命名);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聘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

(三)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中小学教研员岗位主要考察学科知识等专业素养,职业教育教研员岗位主要考察职业教育综合素养,按百分制计算。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占选聘人员总成绩40%。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1:5比例末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30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答辩10分钟。选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或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面试成绩占选聘人员总成绩的40%。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占选聘人员总成绩的20%。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取消、放弃考察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面试由高分到低分,在选聘同一职位的其他选聘对象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根据选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选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对取消、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选聘同一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选聘人选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选聘人员,报经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拟选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和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并按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

1.对教研员公开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选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选聘人员在公开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317064

监督电话:0539-8317004

附件:1.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报名表

2.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部分教研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临沂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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