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 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2024-12-27 13:47:10阅读()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烟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岸带和海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生态地质的调查、监测及研究工作,承担海岸带和海洋矿产资源调查与研究工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应届毕业生4人、社会在职人员2人,均为需要参加笔试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国内外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底之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
2.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3.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资料补充,逾期未对审核反馈意见进行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烟台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烟台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5倍,若不满足要求,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上进行参加笔试确认,并选择参加笔试考点,考点一经选择不得更改,逾期视为放弃此次笔试。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烟台中心门户网站。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笔试。
笔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请应聘人员于1月6日前往烟台中心门户网站查看。
笔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面试比例,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开展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前一个工作日,若再有应聘人员放弃,缺位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有关安排及要求以烟台中心发布面试通知为准。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名单在烟台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用人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87号
联系人:段老师
咨询电话:0535-29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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