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第三批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4-12-27 13:48:38阅读()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第三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概况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2024年新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市。学院位于烟台市黄渤海新区八角湾新城,大学云集,学术氛围浓厚,依山傍海,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院紧密对接烟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医养健康产业办专业,聚焦医疗服务行业产业链、拓展健康管理服务链,建立全产业链的专业服务产业发展体系,首批设置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6个专业。学院将加快构建以“护理”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2个优势专业群为重点,“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3个特色专业群为支撑的“1+2+3”专业发展格局,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同频共振,实现校地良性互动、供需有机衔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6个,招聘计划7个,具体详见附件1、2。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初级岗位应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为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为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所有资格、资质证书以及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等,应于2024年12月30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教师岗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查询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2025年1月6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2:00-2025年1月7日11:00
2.报名方式及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附件1、2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下载填写《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4,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twsjkzyxy@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学历”(“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网上报名未发送《报名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24小时内,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35-2701012)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要形成有效竞争。
3.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通知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5年1月7日11:00前向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高层次人才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6)。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学)”,“康复治疗技术学”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附件7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有关要求。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教师岗位需在笔试(不含笔试当天)后第5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岗位需在面试(不含面试当天)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30人以上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少于10人,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或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选岗或聘用范围人员并公布。
高层次人才岗位(详见附件2)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市教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s://jyj.yant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35-2701012
监督电话(不接受咨询):0535-2101861,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s://jyj.yantai.gov.cn/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址:http://ythealth.edu.cn
附件1: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3: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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