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医院医疗人员招聘简章

2023-12-01 12:00:33阅读()济南市人民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招聘院前急救医疗人员6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医院工作,遵守宪法、法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行为;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5、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医骨伤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2年、2023年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除外)。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处(济南市莱芜区长勺北路雪湖大街001号南院区门诊楼5楼)
        2、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资格审查与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另行通知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并确保报名电话畅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二)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2、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录取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级控制总量人员待遇执行。
       四、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医院网站相关信息,同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联系电话:0531—76279829(工作时间)。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长勺北路雪湖大街001号。
医疗人员招聘报名.xls







济南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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